1) 如您已经支付付定金并且在行程开始之前提前三天以上通知我们,我们将退还您已经交付定金的一半。 2) 如您已经交付定金并且在行程开始之前三天内通知我们,定金不予退还。 3) 如您在行程开始之前提前三天以上通知我们,您有权对已经预定的行程进行调整且不收取任何违约金。 3) 如您在行程开始之前三天内通知我们要对行程作出调整,取消某项服务。我们将满足您的要求。但如有损 失您将为此作出赔偿。 4) 如行程已经开始执行,您要求取消某一服务项目,我们将满足您的要求,予以取消,但费用不退而且也不能抵消其他费用。这里称的服务项目包括导游服务,租车服务,夜游节目等需要提前预定的服务项目。